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业务领域 荣誉证书 知产了解 政策法规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公司简介
商标业务
专利业务
其他业务
知产了解
案例分析
新闻中心
法律法规
荣誉证书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济宁宏科利信专利代理事务所
联系人:樊嵩
联系电话:18660726508,13355478326
座机:0537-2165115
地址:山东济宁万达写字楼1606室
有问题请立即咨询我们!
 
  新闻动态  

许可和续展

许可和续展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一)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一份(由许可方填写);
经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共同签订的许可合同原件一份;
许可方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许可方填写)。
  (二)填表须知:
使用的期限应当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之内,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后,续签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
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原样,不得改变;
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
二、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申请,并缴纳续展延迟费。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商标局核准续展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续展证明。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影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共有商标申请续展的委托书由代表
    人出具);
注册证复印件。

许可和续展 2017-6-3 本文被阅读 3733 次
上一条:商标注册下一条:异议和撤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新闻网    百度

 
咨询热线:
18660726508
咨询热线:
13355478326
咨询热线:
0537-2165115
 
· 快速导航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专利业务
新闻中心
行业资讯
荣誉证书
联系我们
· 联系我们
济宁宏科利信专利代理事务所
联系人:樊嵩
联系电话:18660726508,13355478326
座机:0537-2165115
地址:山东济宁万达写字楼1606室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济宁宏科利信专利代理事务所        备案号:鲁ICP备17024102号-1

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