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3〕1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3〕13号)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并公示,确定1105件企业商标品牌、285件区域商标品牌、719家商标品牌指导站列入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见附件1—3)。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按照《“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加大工作联系、指导、支持和宣传力度,引导参加行动的主体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商标品牌价值,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着力培育“千企千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范例,打造“百城百品”区域品牌发展高地,提升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对首批参加行动商标品牌和指导站的指导支持力度,开展宣传推广和成效评价,有效发挥商标品牌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企业商标品牌名单
2.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区域商标品牌名单
3.首批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商标品牌指导站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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